手机看新闻

消失的院子——《315曝光台》直击2020年维权典型案例!

来源:连云港手机台 2021-04-02 17:15:41

[摘要] 花费数百万元购买下叠排屋,就为得到一个属于自己的庭院!房屋验收时却发现:开发商承诺的院子竟然消失了!

花费数百万元购买下叠排屋

就为得到一个属于自己的庭院!

房屋验收时却发现:

开发商承诺的院子竟然消失了!

消失的院子——《315曝光台》直击2020年维权典型案例!

2020年以来,涉及房地产行业的投诉呈快速增长的趋势,尤其是爆发多起关于房屋质量、一楼院子、以及房屋腰线遮挡阳光、捆绑搭售等群体投诉。最为典型的是中梁壹号院业主关于院子的维权案例!

连云港广播电视台FM90.2《3.15曝光台》栏目今天邀请市消保委投诉部主任单晓生走进直播室为大家解读这一典型案例,敬请关注!

 

消失的院子——《315曝光台》直击2020年维权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及调查处理结果】

花费数百万元购买下叠排屋,就为得到一个属于自己的庭院!房屋验收时却发现:开发商承诺的院子竟然消失了!
 

2017年11月,中梁集团下属子公司——连云港市圣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郁洲壹号院的销售过程中,利用明星演唱会,大力宣传“一院封疆”的院落式排屋,宣称,一楼排屋配设庭院。公司还以楼房沙盘、庭院规划图纸、微信公众号宣传等方式,展示了庭院的具体面积等基本情况。先后有50多位购房者以高于3、4楼业主约三分之一的价格购买了一楼排屋的期房,但是到2019年11月收房时,一楼的购房者才发现院子消失了。

业主:“我当时买这个房子就是看好了这个院子,但是交房了才知道他们将一楼排屋附属庭院变成公共绿地申报了。他们这不是出尔反尔,明显的欺诈行为吗!“

随后,业主走上了漫长的维权路,他们要求圣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总计逾2500多万元的楼层购买差价,赔偿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2020年6月2号,业主张先生拨打了市广播电视台《315曝光台》栏目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栏目记者和首席调查员顾金举经过调查核实后,引导消费者到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市消保委多次约谈开发商,要求提交销售时的宣传资料、小区设计图、一楼住宅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材料;对一楼院子有无审批手续等问题给予解释。       

 2020年7月20日,开发商向市消保委提交了为业主建绿篱院子的方案。然而,开发商新建的绿篱院子因没有规划报批被相关部门多次拆除。消费者也不同意接受一个“没有合法手续”的院子。因虚假宣传中梁旗下子公司连云港圣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顶格处罚!

市消保委已将支持消费者诉讼的决定明确告知双方。

消失的院子——《315曝光台》直击2020年维权典型案例!

【案例评析】

市消保委投诉部单晓生主任说:一、据投诉人提供的证据显示,开发商销售时承诺有院子,就应该按照宣传内容兑现承诺,如果不能实现承诺,应该正面回复消费者的诉求,并依法给予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开发商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应承担法定义务。开发商承认一楼屋外绿化区域为公共绿化而不是具有“合法手续”的院子,但是回避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也不愿为此而承担责任。虽然一直在努力促成绿篱围墙,但是消费者不同意接受一个“没有合法手续”的院子。

 

二、开发商与消费者签订的协议中多项格式条款涉嫌违法,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买房赠送花园”是近些年来开发商售卖一楼住宅时的惯用宣传。甚至以“打擦边球”的形式写入购房补充协议。但实际上,这块绿地是小区的公共绿地。从投诉人提供的“叠墅院子面积”上显示,开发商承诺的院子面积从20平方到125平方不等。其行为,违反了《物权法》相关规定。同时,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多处存在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条款,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财产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的规定。

 

三、开发商应积极与消费者协商赔偿事宜,尽快制定赔偿方案

目前,涉及一楼的52户业主有31户坚持要求开发商给予赔偿。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的规定。开发商应拿出切实合理的赔偿方案,以便消费者有效行使求偿权。

 

消失的院子——《315曝光台》直击2020年维权典型案例!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00
精彩评论

回复还可以输入100

大家都在看
    相关推荐

    帮你找房

    相关知识
    免责声明:本站楼盘信息旨在为用户提供更多信息的无偿服务,信息以政府部门登记备案为准,请谨慎核查。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